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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奇异人仗义救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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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t apr 25 11:16:12 cst 2015

    抓住胡之恒,让曹应钦立即押运粮草前往前线的黑衣女子,正是蓬莱洲的柔福公主沈灵。

    按照日程,高环山到达北汗之后,老天刚刚有变天迹象之时,沈灵和南宫昊穹就已经抵达陆地。但是,在讨论究竟谁去陕西,谁去安徽找沈灵爹的问题上,南宫和沈灵争论了好长时间,行程也因此被耽搁了好几天。

    南宫的意思,当然不想沈灵一个女儿家前去冒险。鹰王在熙朝布有眼线,他们知道前不久,一位上书陕西道大总管的知府在家被杀。并且,数日之后,皇帝派去催促胡之恒的人也被害死在中途。这胡之恒,摆明是要和皇帝唱对台戏唱到死了,而背后支持他的人,也态度鲜明,没有任何可供商量的余地。

    沈灵对南宫说:“还是你去安徽。知道我孤身犯险,我爹爹必会着急。我爹爹那些属下――我的那些叔叔伯伯们,才会不遗余力前来帮助我。如果就是你去找胡之恒,我一到达黄山,就被扣了,等想尽办法偷偷溜出来,可能,你南宫昊穹,就要为主子交待的事情英勇献身啦!”

    去追胡之恒,没花了沈灵多少心思。杀死上书知府以及杀死颁旨皇差的,都不知道,除了他们已经知道的那些心属意当今皇上的人之外,还有一股潜在的势力,在为当今皇上效力。沈灵一路无风无波追到岐孟关。黑夜潜入胡之恒的营地,再潜入胡之恒那座醒目的中军帐,简直易如反掌。

    掌控胡之恒和柳文成在手,指挥曹应钦去办事,得意洋洋的柔福公主觉得,自己真是能干极了。

    歌舞伎全被放走,外面营地上正一片喧嚷,装着十万大军粮草的粮草总算开始启程。过了近一个时辰,曹应钦回到营帐,对沈灵说:“姑娘,你交待的事,我已经照办。十万大军的粮草,三天之后必然送达。胡总管和柳大人,你是不是可以放了呢?”

    沈灵的脸罩在黑纱之后,她的表情谁也看不清。

    胡之恒说:“你放了我,今天的事情,我绝不和你深究。”话音刚落,没有被划破的脸颊着了一记。

    沈灵冷哼道:“我用得着你不跟我计较?”用剑一指始终不放弃想蠢蠢欲动的柳文成,喝道:“乖乖坐好!”然后才对曹应钦说:“这样吧,你一个人,将粮草全部押运到前线,到了前线,你拿到征北大元帅盖有虎符印鉴的文书,我再放人。你也说了,从这儿出发,到达征北大营,也就三天功夫。这三天,我保证我会给胡总管和柳大人喝水,绝对不会让他们饿死,这样总好了吧?”

    三天,被拘还没饭吃,只能喝水?胡之恒养尊处优惯了,一听差点没晕过去。他和柳文成不断找机会向曹应钦使眼色。曹应钦低头琢磨,片刻,抬头道:“好吧。”分别瞅了胡之恒和柳文成一眼,转身出去。

    胡、柳再怎么跌足也没办法,押粮大军走了,大帐里,又只剩下沈灵,以及他们两个人。

    不和曹应钦一起走,是因为,沈灵怕自己身处敌营,会遭到陷害。可是,这样处置,她又发现计划的不足之处。胡之恒被绑,同时穴道被点,柳文成的穴道也被制住,两个人都不能动,难受,沈灵一个人,看他们两个,也无聊。瞅瞅胡之恒随身携带的珍玩,或者拿起桌子上还剩下的新鲜果品吃两口,那时间吧,还是过得那么慢、那么慢……

    也不知道南宫到黄山了没有,他去传信给爹爹,爹爹的那些下属,会相信他吗?

    与此同时,她还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曹应钦带人走了,可是,昀赫和昀襄一直派遣在道上的杀手仍在。杀手阻止不了曹应钦的队伍,但是,要杀掉她,救出胡之恒和柳文成,并不是一定要禀报才能实施的困难事。

    升上天空的太阳,散发着温吞水一样的热量,磨磨蹭蹭,终于开始西坠。沈灵呆到浑身长毛,决定出去买点热乎乎的吃的。胡之恒和柳文成的穴道,她解开,又重新点上,免得血脉不畅,时间长了,两个人全变残废。

    沈灵对两个人说:“识相一点,姑娘会带填饱肚子的给你们。”扯下一大块布,将两个人都盖好,拍拍手,看看挺好,嘴角一扬,露出一抹笑,出账而去。

    她刚走,三个人就从远远的地方奔过来。押运粮草的大军,拔营起寨后,就留下中间这座大帐,在暮色的陪衬下,显得异常突出。这三个人,一律也是黑衣黑头罩,脸上蒙黑面巾,面巾上面只露出两个眼睛。他们逼近中军帐,其中一人用刀挑开帐门,游目观察一番,然后示意后面两个人。三个人,一起窜入中军大帐……

    沈灵只用了片刻,便从关内集市回来。刚走到大帐门口,一股不寻常的气氛阻止了她即将迈步进入的行动。她将一包热馒头小心放在一旁地上,然后从怀中,轻轻抽出黑剑。

    挑开帐门,沈灵做好暗器打出或者有伏击的准备。不过,仅仅是猛地一偏给自己带来的紧张感而已。大帐里,什么都没有蹦出来。

    但是,那阵不安还是存在。且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深重。

    沈灵小心翼翼探出头。

    猛然间,她看到一个人!

    一个穿着粗布衣、满脸络腮胡子的人,他正坐在案几上,就着胡之恒先前还没喝完的酒,一口一口,大快朵颐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的热乎乎熟牛肉。

    络腮胡子吃得津津有味,嘴巴里“吧唧吧唧”的声音,清清楚楚传出来。

    是的,不安就是来自于这一点。沈灵受到了侮辱是的,秀眉微蹙,从帐门后走出来。

    “唉!”她恼怒娇叱,“你是什么人?谁允许你坐在这儿喝酒吃肉?”走到大片布旁边,掀开布,哦,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两个人,还安然倚坐在那里。不过,沈灵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原本只是沮丧的胡之恒和柳文成,此时此刻,眼睛里盛满了急切和惊惧。

    沈灵毕竟涉世不深,经验尚且,她“呼”一下,把布又盖回去,然后对案几上络腮胡子说:“说你那?没耳朵还是怎么了?快给我下来!”许是因为络腮胡子看过来的眼神清朗澄清,沈灵没把他往敌人位置上定义。沈灵还伸出手,拉住络腮胡子的麻布衣,将络腮胡子拉到案几下面。

    络腮胡子下来了,案几也跟着络腮胡子一起倒下来。“哐当”一声,三个黑黢黢的东西随之滚到沈灵脚下。

    沈灵是习武之人,可是,不管她的本事练到什么程度,她始终是个女孩子。女孩子的心都是柔软的,容易受惊吓。先是在帐门外听到异响,她就极为紧张。被络腮胡子的眼神骗过之后,紧绷的心情堪堪松懈,黑黢黢的三团滚到脚下,这情景怎么不使人魂飞魄散?

    沈灵“啊――”一阵惊叫。等缓过神来,她蓦地往后跳出,然后,抖手将黑剑刺出在身前。

    一张小脸吓到惨白,沈灵再怎么努力克制,手也没法不瑟瑟发抖,说话的声音也不稳当,道:“你、你……你到底是谁?”

    络腮胡子刚想往前进一步,黑剑被“刷”地一摆,阻隔他与对方女孩子的距离,使之不能靠近。

    络腮胡子丢下酒壶牛肉,擦了擦嘴,又提了下裤子。粗俗的表现使得沈灵眉头蹙得更紧,脸几乎也要全别过去。络腮胡子一看就乐了,佯咳一声,开口道:“我说,就你这样,怎么能从条件还不错的地方,一直跑到这里来?”

    沈灵一听,瞠目道:“你怎么知道我从哪里来?你,跟踪我?”

    络腮胡子肩膀刚一提,沈灵大叫:“你别动!敢动一动,我――立刻杀了你!”络腮胡子就不动了。脚就保持原来的位置,他想了想,还是转身冲空地擤了下鼻涕,声音夸张得,险些没把沈灵给恶心吐出来。

    络腮胡子说:“我闻到有热馒头的气味,你刚刚不在,买馒头去啦?”

    沈灵恶心他,根本不想跟他讲话。只要他把怎么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原因说出来,她就放他走。

    络腮胡子拍拍衣襟,大喇喇说:“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分明天宝绸缎庄出售最昂贵的杭绸。这种绸缎,每年只有一百匹产量,不议价,光料子就卖50两。加上刺绣工艺,再做成衣服,每件衣服,没100两,下不来。你居然买了,也穿了,足够证明你去过杭州,本身条件也很不错。怎么样,这样解释,你听懂了吗?”

    沈灵的秘密都被他说穿了,从海上登陆,她和南宫第一站就去了杭州。在海上漂泊了那么长时间,不吃喝玩乐一番,对不起年轻人充满活力的心。因此,她确实去买了新衣服,也添了新首饰。

    可是,就这样,跟这个破衣邋遢的络腮胡子又有什么关系?

    沈灵说:“算你说得有道理,这儿不是你待的地方,你走吧!”

    络腮胡子说:“你一个人,要看管两个人?你要吃,要喝,他们也要吃也要喝,他们会睡觉,你也要睡觉,你认为,你一个人,管得过来吗?”

    沈灵一想:“是啊,他说得没错。”可是,就算没错,那又能怎么办?更何况,在蓬莱洲做了七年的柔福公主,公主的决定岂是人想改变就改变的?

    沈灵头脑蓦地一热,大声说道:“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你管不着。”指指地上躺着的三个黑衣人,说:“带着这三个人,快给我滚开。”

    络腮胡子问:“知道这三个是什么人吗?”

    沈灵不服输,大声说:“还能是谁?不就是你给带过来的吗?”瞧那三个躺在地上的,每个人都闭着眼睛,神态安详,并非死去,只是被点了睡穴而已。这个中军帐,原本属于胡之恒,曹应钦带人离开之后,大帐中除了自己,就是胡之恒和柳文成。胡之恒和柳文成还好好坐在布下面,多出来个络腮胡子,和三个鬼鬼祟祟的黑衣人,还用说吗?这个络腮胡子,被三个黑衣人追到这里了,双方发生争斗,三个黑衣人没奈何得了络腮胡子,被络腮胡子点了睡穴。络腮胡子肚子饿了,就坐在案几上喝酒吃肉,三个黑衣人他还来不及处理,便一起堆在案几下面。

    络腮胡子听出她话背后的意思,为她那个可爱的小脑袋里转着的奇思妙想感叹不已。

    络腮胡子说:“要想知道这三个到底是谁,这样吧,我让他们自己起来,同你说。”说着,手指飞动。速度快得,沈灵都没看清楚,那三个黑衣人就几乎同时身体如虾米游泳般往开处一撑。变魔术似的,络腮胡子不见了。三个黑衣人纷纷从地上跳起来。

    还是那个领头的,根本就搞不清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他就记得,从大帐外进来,找到胡之恒和柳文成,问了胡之恒一句话:“谁干的?”然后,后脑一痛,神智旋即模糊,睁开眼,一个穿黑衣的女子站在自己眼前。

    另外两个人跟他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

    三个人,看着蓦然出现的沈灵,好像看到了天刚刚黑,阴暗处会冒出来的女鬼。

    为首的那个哑着声音问:“就是你,让曹应钦押送粮草去北汗的?”

    这个问题,把沈灵给问蒙了。怎么,说来说去,这三个人还是为着她来的?那么,他们会出现在这座大帐中,是为了什么?救胡之恒?顺便再杀了她!

    想到这儿,一阵彻骨的寒意从头一直贯穿到脚。沈灵目光一寒,把着黑剑道:“原来就是你们,将皇上派来催粮的皇差杀死的!”双方互相鉴定完身份,还有什么好说?打吧!

    三个黑衣人,每人一把刀,杀将上来。

    沈灵的黑剑有些特别,虽然轻薄,但是锐利得很。一般刀剑在它面前,只有被轻易削断的命。不过,今天遇上这三个黑衣人,沈灵可就倒霉了。这三个黑衣人,是黄河边有名的打家劫舍的悍匪,人称黄河三鬼,根据长相特点,老大赤面鬼,老二白发鬼,老三青瞳鬼,兄弟三人长得一般,本事惊人。三把刀,都是重金打造,每一把都是背宽身厚,刃口也加入了特别的材质,黄河激浪中,劈死一个人,砍伤一条大鱼,那都是小意思。沈灵的黑剑和这三把刀相碰,固然黑剑本身不会有损伤,但是,三鬼的刀不能被削断,三鬼的腕力,以及沈灵自己的力量产生的反击力,都让沈灵这个和三鬼比起来娇小得多的身体吃不消。

    仗着息影神功巧妙的步伐,沈灵左躲右闪,没有受伤。但是,剑招上讨不到巧,让沈灵又急又惊,渐渐的,心里还害怕起来。

    “吧唧吧唧”吃东西的声音又传过来,沈灵一边急速变幻着身法,一边偷空去看。哎,果然是那个讨人嫌的络腮胡子,他居然又坐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扶起来的案几上吃东西。吃着东西,他还喝酒。喝完酒,他就举起袖子,擦嘴巴,络腮胡子上还粘着肉末酒渍,他也不管,笑呵呵说:“求我吧,求我,我就帮你搞掂。”

    三鬼的刀一招紧似一招,沈灵渐渐地,就要支撑不住。

    虽然心里面还是很讨厌这个络腮胡子,可是,她更不情愿被三个坏人砍伤。她回到熙朝,连爹娘的面还没见上,就这样受伤,死了,怎么好?

    没办法,沈灵只好低低说了一句:“你快过来吧。”因为分神的缘故,黑剑再一次被三鬼之一赤面鬼的刀击中。沈灵手心发热,虎口剧震,心中暗叫:“完了!”但见明晃晃两把大刀分列左右,劈面而来。假如被砍中,如花似玉的柔福公主可就要变成没头断手的丑陋尸体。三鬼不愧坏事做尽,三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小姑娘,全力以赴,绝对不以为耻!

    但是,就在万分危急的时刻,之前后脑疼痛意识迷糊的感觉又来了。意识稍微停顿,留出来的空间,足够沈灵斜身蹿出。

    三鬼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愣愣伫立在当场。沈灵刚刚拿桩站定,满头大汗神魂还没归体。三鬼眼睛一翻,又闭目倒地,昏睡过去。

    络腮胡子从案几上跳下来,拍拍手,似乎先前从没离开过,此时只是因为刚刚吃完肉。

    沈灵瞠目结舌,好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等她努力调整过来,对络腮胡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好厉害!”

    “小意思。”络腮胡子再次提了提裤子。不过这一回,在沈灵眼里,这个粗俗的举动不再那么碍眼。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现实生活中真正碰到类似事件,凡人才知,个中道理原来那么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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