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说作者必读(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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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may 01 23:25:54 cst 2015
附记:因为本人某些问题,决定明天停更,所以本人今天发出一个大章节给读者们看。
松弛之道,很多小说的作者们都不明白一松一紧,更不时白什幺叫小说的高潮。
相信作者们不会愚蠢到认为这种高潮可以保持到文章结束,但是作者们却认为每个剧情都可以描写得好。
怎么说呢?比如说吧。军事小说,军事小说并不是指战争小说,如果光说战争,那么这是一本战术教课书而不是一本小说。战争是紧凑的剧情,也是紧之道,有一本小说由头到尾都是战争,除了战争之外作者好象就不懂得写别的了。
军事小说的主题是战争,但并不是指由头到尾都是在打仗,这写作你文章单调不说,合理也不说,不懂松弛之道使得读者紧得太久,看得疲倦,然后对你的小说失去了兴趣。
剧性单一性可是小说的至命伤啊,战争战争再战争,女人女人还是女人。
从合理角度看来,各位看看历史上的国家,除了蒙古这类全民兵的种族之外,战争多少年才打一次?曹操南下也准备了十年好不好。
从寻秦记来说,项少龙指挥的战事一共有多少场呢?四场,整部小说一共才打了四场仗(本人没记错的话)。
而其中三场是高潮,看看人家每场战争之间相隔了多少万字?从单调来说,这个十分容易了解,整本小说除了打还是打,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写,来来去去都是用计用兵。
那就等于蛋炒饭虽然好吃,但天天吃也会想吐。
玄幻小说与架空小说别指望主角去指挥每一场战争,那样只会使得文章单调,主角只有在决定性与重要的战事时才指挥。而且这决定性的战争不能多啊。
比如说,第一场大战,主角得到了胜利,大大地增强了自己的军队。第二场战争,主角得到了胜利掌握了全国。
其它的小打小闹主角不会出现,也不用着重去描写。
那么可能有些作者就问,那么我们还能写什么?愚蠢,不会描写一下在主角的治理下,平民的生活与他国百姓有何不同?他国的君王是如何看待主角的?国人的子民是如何看待主角的?
这也是本人不赞同用第一人称来写书的原因,第一称只能集中在我身上,不可可能换到别的视角,太过主观。
用“我”写书,写恐怖与玄疑十分适合,但用来写架空与玄幻大错特错。
如果用“我”来来描述主角见证某位伟人的成长或者玄幻描述主角在一个奇怪地方的奇遇,那还好。
因为小说的世界不是很宽阔,不需要其它角度的描写,但是当你的视角必须在世界各地转时,用我来写书就太过狭窄。
身为一名作者把自己幻想成主角那就已是大错特错,你应以神的角度来看待主角。
用第一人称写书最主要的是像记述,记述主角所遇的一切,而不是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事。
只有在主角的范围内才有剧情出现,这够狭窄了吧,所以各作者先明白为什幺用第一人称写书再用。
离题了,再说松弛之道,本角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地换,好吧。你的笔下是爱情故事,回顾以前的港剧有一部作品是描写主角的爱情故事,他遇到了女孩恋爱,然后失败,再遇到另一个。
每一个女孩都不同,所发生的爱情故事也不同,十分之感人。
但是在各位作者的笔下就十分单一,那名作者是在恋爱的苦海中感受甚深才写得出如此作品,但阁下不可能(至少本人这样认为)。写出来的作品就是这样,遇到了女人,女人爱我,收入后宫.看到别一个,好!又爱上主角,再收入后宫……
关键是没有一个男人会见一个爱一个,见一个上一个是有可能的,而且女孩子也不可能每一个都爱上主角,不保爱情与主角发生关系呢?背叛主角呢?心怀险恶地接近主角呢?是你们不愿意写吧。
先不论上面所说的合理性,每一个女人见到主角都会爱上主角,你不觉得十分无趣,了无新意吗?每一次主角都会成功,你不认为文章太过单一了吗?主角见一个爱一个,作者不会看得生厌吗?
附记:擦……又离题了。
我与他的例子,为作者要明白一点,绝对不能直接说某个角色的性格如何如何,除非这个角色是一次性用具,出场一次就消失了。
角色的性格必须靠读者自己去领悟,因此只能在文章之中渐渐地带出。
如:女人,你的名字是祸水第一章女人,你的名字是祸水王泉一直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原因是一个女人把他卷进了隐藏在人类世界黑暗深影的纷争。
一个漂亮的女人,一个名副其实的祸水。
话说那个时候王泉正在清水湾的别墅内渡过中学的暑假,由于他的母亲大人是香港大律师,所以比较有钱。
因此这间别墅可以说是背山靠海,有自己私人的沙滩,在全香港能在这个地方买别墅的也找不出几个,所以他也算富家子弟。
不过这并不是王泉来这里住的主要目的,他之所以喜欢这别墅,是因为在别墅的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密室,这个密室前任的主人用来做什幺的王泉没有兴趣知道,他只是将他的实验室搬了进去。
没错,王泉是一名中学生,但他立志做一名科学家,而且希望能找到方法把石头变成黄金,他的一切研究都是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
所以明确地来说,王泉实际上是名练金术士,但是不要误会,他并没有比起国家实验室内的科学家更加厉害,更没有得到什幺远古的术士书,纯粹是自己在那里乱弄浪费钱,但有时瞎猫也会撞上死耗子。
虽然王泉的知识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他的理科成绩特别是化学是全年科第一的,从来没有拿过一百以外的分数。
王泉的练金并没有什幺实际的成果,反而弄出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金属,但他乐此不疲。
事情是发生在暑假快过完的前一天,那天晚上王泉照日常的习惯,晚饭后在沙滩散步。
这个沙滩说是私人沙滩,但其实与其它几座别墅的沙滩是成一块的,也就是说几间别墅共同分割了一个大沙滩,而这个大沙滩是不容许游客进来的,包含在别墅保安范围内。
由于少了游客的骚扰,这个沙滩没有瓶瓶罐罐等垃圾,海水也没像香港海湾那样污秽.而事实上,住在这一别墅区的人都是富有至极,他们合力保护这个香港难得一见的清净之地。
晚饭后,太阳巳经下山,在沙滩上玩需的富家孩童巳经回家去了,只在各自的沙滩上留下自己的玩具。
那些被堆起来的沙堡与地道很快就被海水冲走,沙滩上除了一条条难看至极,被冲上沙滩的海带之类藻类生物之外,就只有各别墅的灯光留下。
王泉就是喜欢这种宁静,所以才会选择这个人最少的时刻到沙滩上散步。
虽说只有自己别墅外的那一块沙滩才是自家的,其它的都是别家的,但是这个别墅区的人都不太介意别人在自己的沙滩上走动,只要不留下垃圾与破坏,沙滩的主人才懒得出面。
富贵之家都不是小气之人,他们都懂得赚钱,更懂花钱,最主要的是明白和气生财这个道理,他们不会无理地对任何一个踏上他们沙滩上的邻居破石大骂,更不会对周边住居孩童将玩具留在他们沙滩之上而愤愤不平,因为他们都十分明白大家都是富贵之人,尊敬对方,对方也会尊敬你。
因此这个别墅区是不会把别墅卖给没有道德观的暴发户,因为他们的小人嘴脸特别使人厌恶。
这个别墅区也被人称为贵族庄园,能够住进这里的都是香港上层社会的人士,所谓的香港贵族并不是有钱有权就成,而且要有修养有道德,并不是每个有钱的人都能够进入贵族圈。
沙滩别墅雇佣统一的清洁工人,他们会把沙滩上的垃圾与海带之类不雅观的东西定期清除。当然,有时孩童们的小玩具也会被当垃圾处理掉。
虽说如此,贵族们的道德观仍不容许他们留下垃圾在沙滩上,因为一旦被发现那么他们在这个地区会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物。
但王泉现在却绝对不满意,因为他家的沙滩上有一块大垃圾,一个女人。
王泉不由暗自咒骂着别墅保安,是谁让他们把贫民放进来的?王泉仔细地看了看,说是贫民嘛﹗又不太像,她身上所穿的都是名贵至极的高级服饰,可不是普通人可以买得到的。
这个女人身上穿着的是男士西装,虽然名贵,但穿在女子身上却使得王泉摸不着头脑,难道这个女人有女扮男装之喜好?
“哦﹗原来是个女同性恋者。”王泉先入为主下了定论。
“喂!女人,起来。”王泉踢了踢这名女子,用脚把她翻了过来。
王泉才不管什幺怜香惜玉,看这个女人全身湿透,抱着块明显是游艇碎片的木板,分时是遇到海难。
“本大少爷救了你是你的荣幸,不然现在暑假结束之时,要到明日早晨才有人来发现你,早死透了,所以没有资格抱怨。”这是王泉的观点。
翻过来后,王泉才发现这个女人有着一副非中国人的美丽脸孔,曲条的身材能使得一切男士疯狂,但可惜的是王泉对比他大的女人一向没有兴趣。
王泉毫不顾忌什幺男女之别,一手摸上她的胸部,发现还有微微的点动。
王泉满意至极,取出一张白色的手帕擦着手上在女人胸口粘上的海污,点着头道:“还好!还好!要知道本少爷是不会为你做人工呼吸的,最多也只会找邻居来帮忙。现在你有呼吸有心跳,那么你与本少爷都省事。”
王泉哼着歌,拉起女人的一条腿,把她像尸体一样往家里拖。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表达出主角的克薄与无情。
用第一人称来写书达不到这种效果,因为用第一人称写书是不能描写主角怎样怎,或者配角怎样怎样。
只能用我怎样怎样,所有的一切视角全都集中在我一人的眼耳口鼻上,大部份的描述手段都不能用,那是另一种的写作手法。
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的优点是对主角的感情与观念有着深入的描写,这是第三人称写作手法所办不到的,但对于这种特殊的写作手法来说对新手太过困难,每一个要用这种写作手法的作者们要想清楚,是不是决定从此只描写主角的个人感观,而不再描述其它人的视角,抛弃大局与场面的描写。
比如:
《悲歌》第一章
母亲去世了,是如此之突然。
我从来不知道母亲有着心脏病,她也从来没有与我谈及,但事实上母亲留下我一个人离去了。
母亲走后我才明白到,我失去了一样重要的东西,那是什幺呢﹖在母亲生前,我跟大部份同年龄的孩童一样年幼无知,不知道‘孝’字如何去写。
每一次母亲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刻,我嫌麻烦,没有一次去帮忙,更从来没有过为母亲熟上一顿饭。坐视她每日工作回来操着劳累的身子为我做饭。
我从来没有对这些抱以感激,而认为那是人之常情,人要失去了才会明白,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如此冷酷无情。
失去了之后我才会明白到,亲情的可贵;失去了之后我才会明白到,无孝可敬的痛苦;失去之后我才会明白到,母亲对我的付出与责任。
因此,我后悔。
我后悔的是没有在母亲在生之时尽我的孝道,我后悔的是,以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罪孽。
我想一死了之,在九泉之下向母亲忏悔,但养我之身是母亲,生我之命是母亲,我那样做可能更是对母亲的背叛。
所以我不能死,至少不能自杀,我被这个世界束缚住了。
我已是自己一人,世上再也没任何亲人,父亲?自从我出生之时就从没有见过他,更没有受过他半点养育之恩,在我的眼中只有母亲。
三月二十七日,我收到了一封信,信是由一家私人医院寄过来的。
这家私人医院很小,但没有什么名气,在香港有个好处,在公立医院看病等的时间虽久,但是费用很少。
不过母亲她信不过公立医院,每次我生病时都带我去私人医院,宁愿花上十倍有多的钱,而她自己却去公立医院,我那时可不明白这些。
我折开了信,信上告诉我,我得了脑癌,医生告诉我叫我去找他谈上一谈。
初时闻之,我震惊,但没有恐慌,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信上说这种病症已无法可医,而不知何时是我最后一刻,医生希望与我见面谈上一谈。
当然写这封信的医生并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这封的抬头是给母亲的,而且告知最好不要让我看到以免对我有所影响。
我将信烧了,我没有打算去见医生。
第二天,我照然去上学,如同行尸走肉,我在想难道就这样过完我这剩下的人生吗?学校对我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老师表示了一下关心,告知我政府会支付我的学费以及生活费用直到我十八岁。老师还为我带来的申请表格与相关文件,他还告诉我房租方面政府会代为支付,但我日常的开消就有个严格的限度。
同学们甚至不知道我家中大变,他们对我没有付出太大的关心,更没有人发现我那暗淡的脸色,学校的一切依然如故,我对这一切感到厌恶。
四月一日, 我去母亲的公司,汇丰银行总部,汇丰商业大厦。
我来这里是收拾母亲的遗物,因为母亲是商业大厦佣员。母亲的同事们带着悲哀的神色帮我收拾东西,母亲的老板还亲自见了我,更推掉约会帮我将东西送到楼下,但我推辞掉了。
在这个商业社会中同事与老皮做到这个地步,可见母亲在生时的人是多么的好。
在我站在电梯前等候时,与母亲最好的一名同事站在那里陪着我,这里有两扇电梯,其中一扇的梯门打开了,我向母亲的同事告别,正想步入电梯中。
但是在电梯内有两名黑衣大汉,他们载着墨镜挡在了电梯口,明显一副保镖的样子,更不欢迎我进入电梯。
但是在两名黑衣大汉的身后传来一阵清铃似的声音,是一名少女在说话,但是用的是日文,两名黑衣大汉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开了路。
但是这个电梯是向上行的,也就是说我必须得跟他们一起到到上层然后才能向下去。
是等另一边的电梯呢,还是进去。
在电梯内的长发少女向我投来微笑,我咬了咬牙,钻了进去。
电梯开始向上升,我不懂日本,无法与她勾通,加上心事重重,没有去注意她的美丽。
少女向我微微一副,我回报以一个笑容当作是打了个招呼。
我看了一见电梯的接盘,倒吸一口气,她们是到最高层去,那是汇丰银行总部啊。
看来我必须得跟随他们到达最高层才能下去了,我不由苦笑。
期间两名黑衣大汉一直戒备地盯着我,看得我全身不舒服。
电梯终于来到了最高层,两名大汉先行步出开路,但没有把注意力从我身上移开,一副害怕我绑架他们的小姐似的。
少女离出之时,向我扔来微笑以作告别,我以微笑回报。
她与我都明白,大家萍水相逢,今生可能再没有机会见面了,说不定一个小时后就会彼此忘了对方。
电梯开始向下降去,但还没有下降三层,一阵强烈的震动传来,我的头撞上了电梯的的墙,电梯内的电灯失去了电源步入一片黑暗,电梯也停止了下降。
看到了吧,这才是用第一人称写书的感觉,有强烈的感情代在里面,但是只能限制于我所知与我所感。其它一切非我都不能使用。
比如,我不能写我离开以后,那位小姐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能解释事实上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没有看到,也不知道,所以我不能写。
以第一人称写书就是这样了,不能描写大局观,一切局限于我。
所以本人并不认同初学者使用。
最后废话:重申一次,第一人称适用于感情﹑恐怖与玄疑。第三人称适用于大部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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